中心簡介
通識教育中心簡介 本校自民國87年8月改制為技術學院,於88學年度正式成立「通識教育中心」,於96年改名為科技大學後,即進行通識教育課程之重整,97學年度正式實施組織。108學年度通識教育中心改隸教務處為二級單位。 本校一向自我期許成為技職教育體系中的一流學府,秉持「勤勞、信實、謙敬、創新」之校訓,以培養業界所需,能務實致用的人才為辦學之理念,因此定位為「實務教學型」大學。除充分發揮技職教育功能之外,並強化學生內涵與素質之培養,積極朝向打造優質技職學府的方向努力,全體教職員刻正以無比的意志與堅定的信念,黽勉樂觀、群策群力、戮力以赴。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之設置屬於教學單位,並兼負行政單位功能,負責全校基礎通識(原共同科目)核心通識、知性通識、其他通識等課程之規劃與開設,以及授課教師之安排、各項通識課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。 本中心之通識正式課程與非正式及各種潛在課程均進行有效整合,透過結合通識必、選修課程與延伸閱讀活動,讓學生從學習中培養閱讀嗜好,建立師生、同儕知識分享與經驗交流;我們冀期通識教育跨領域的學習機制,能建立人的主體新價值觀,以完成「全人教育」之目標;使莘莘學子在接觸專業的學科知識以外,成為擁有人文素養與涵養氣質、能通貫各種能力的知識人,不僅見識廣博、理性思考,且熱愛生命、心胸豁達,更是能理解生活目的、能發揚生命意義,能對人生充滿自信的新文化人。 其組織圖如下:
1.通識教育委員會:設委員約十九人,由校長親任主任委員、副校長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圖資長、各學院院長、 通識教育中心主任、各組召集人及各學院及教師代表為當然委員,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為委員兼執行秘書,其餘委員若干人,共同議決本校通識教育政策及重大事項。 2.知性通識課程外審委員會:設委員至少3人,由教務長、校外學者專家(兼校友身分者為佳),審查課程教學大綱,建議有關課程之重要事項。 3.中心教學事務會議:設委員至少5人,由中心主任及各教學研究組召集人組成之,不定期開會,研議有關本中心之重要事項,負責規劃本校通識教育課程,安排授課教師及其他有關通識教育之事項。 4.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:設委員至少5人,由中心主任及各教學研究組召集人組成之,初審有關教師聘任、升等、停聘和不續聘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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